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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跟朋友聊天,提到昨晚買了宵夜回家吃。

 

阿默:「我昨天晚上買了300塊鹹酥雞,吃的好撐。」

朋友:「300塊鹹酥雞?!300塊鹹酥雞?!300塊鹹酥雞?!」

阿默:「對啊,300塊鹹酥雞,吃的超飽。」

朋友:「300塊鹹酥雞會撐死妳吧?」

阿默:「不至於撐死啦,我家人一起吃的。」

朋友:「妳家是有多少人?可以吃下300塊鹹酥雞?」

原來,朋友把300「塊」,誤會成「數量」的「塊」,屬於計量單位。但是我的意思是:300「金額」的「塊」,就是「300元」,屬於計價單位啊。

 

中文真是博大精深。(淚) 

 

燒賣  

照片到用時方很少,找不到鹹酥雞的照片,只好放個燒賣的照片。(肚子好餓......我一定要在三更半夜找食物的照片嗎?一個自虐的概念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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